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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二套房公积金*低首**比例*低为20%

2017-05-25 18:12

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大幅增长:

  (一)放宽申请条件激发了外地户口职工贷款积极性。

  为稳定住房消费,释放住房公积金能量,我市修改了《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。从今年4月1日起,降低外地户口职工贷款门槛,取消外地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的规定,外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要求从12个月缩短为6个月。

  (二)调整首付比例降低了贷款门槛。

  从5月11日起,我市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**比例,**首套普通住房,*低首**比例从30%降低至20%;**第二套普通住房,*低首**比例从50%降低至30%。9月1日,我市根据住建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的规定又将二套房*低首**比例从30%降低至20%。

  (三)提高贷款额度减轻了职工负担。

  从5月11日起,市区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,两个或以上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。

  (四)放宽提取条件促进了住房消费。

  从5月11日起,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、家庭成员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不用提供租房**就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6月30日,我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,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跨区置业的职工,在指定银行办 理个人住房贷款后,可委托银行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。

  (五)贷款利率持续下行给职工带来了实惠。

  今年,我市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4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目前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至3.25%,降至历史*低点。